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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市民可拨打“12350”举报隐患

2025-01-10 08:24 来源:宝安湾

宝安日报全媒体记者 何冬英 通讯员 邓亚婕 彭银静

 

春节年关将至,不少市民想买烟花爆竹增加年味,也有人趁机违规售卖烟花爆竹。记者从区应急管理局获悉,在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民举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一经核实,即可获得奖励!


据了解,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举行大型庆祝、庆典活动而燃放烟花焰火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准在特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那么,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呢?据悉,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了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对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收缴烟花爆竹并根据有关法规对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对单位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携带运输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处理。


市民如何举报烟花爆竹安全隐患?记者获悉,市民可拨打24小时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12350”或宝安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投诉电话“88177966”进行举报,也可在微信中搜索“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可按照《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标准计算发放奖励。其中,举报一般事故隐患和一般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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