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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科学城人才政策持续加码 在站博士后最高可领10万元生活补助

2025-04-09 07:49 来源:宝安湾

光明新闻记者 雷云霞

 

记者从区人力资源局获悉,继出台了博士后站点配套资助和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后,光明区又对企业在站博士后提供最高10万元的生活补助。该政策自2025年4月起实施,通过叠加扶持,强化光明科学城人才吸引力。


根据《光明科学城基础性人才集聚行动方案》有关规定,对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位的高校以及辖区高校毕业,且进入企业博士后站点开展科研工作的全职博士后人员,给予为期2年、最高10万元的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经单位自主推荐,对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为期2年、每年5万元的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推荐名额实行总量控制。


申报条件要求,博士毕业院校属于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位的高校或辖区高校。博士毕业后进入光明区企业博士后站点全职工作,并与该博士后设站单位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进站,进站时间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为准,开题考核合格,申请补贴时仍在光明全职工作。首次申请时,申请人已申请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或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广东省海外博士后引才计划在站资助,下同),并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同)审批通过。续发申请时,申请人已领取到任意一笔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助,且在本博士后设站单位在站满两年或已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顺利出站。上述博士后设站单位为光明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首次申请应在博士后在站期间并且进站后两年内提出申请(首次申请时间截至2027年9月底),续发申请应在进站后三年内提出申请(续发申请时间截至2028年9月底)。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此次政策是光明区继博士后站点配套资助、出站博士后生活资助后推出的又一人才举措,旨在构建全周期博士后培养支持体系,为光明科学城建设提供强劲智力支撑。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通过所在设站单位按程序申报,相关表格及详细指南可在光明区政府网站查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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