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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闻全媒体记者 范晓霞 通讯员 张渝敏 文/图

2月9日,光明交警与玉塘派出所、玉塘街道应急办交接该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产销、运输、燃放高峰,安全风险持续加大。为严格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要求,坚决遏制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违法行为,2月9日下午,光明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光明交警,在长圳高速收费站入深卡口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成功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查扣烟花爆竹30余箱,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行动中,执勤警力对过往车辆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厢式货车行驶轨迹异常、车厢密封严实,存在明显安全疑点。执法人员依法开箱查验,确认车内装载大量烟花爆竹成品,共计30余箱(件)。经现场核查,驾驶员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当场扣押涉案车辆及全部烟花爆竹,并将涉案人员与车辆移交玉塘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玉塘街道应急办已介入,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环节须使用专用车辆、由持证人员押运,并配备防静电、防火花、防撞击等安全防护措施。此次涉案车辆为普通厢式货车,无危险品运输标识与安全防护设施,在运输途中若发生摩擦、碰撞或遇高温明火,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该案件具有典型警示意义,再次提醒社会公众,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下一步,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将以区安委办为平台,持续保持高压管控态势,强化与交警、交通运输、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协同联动,聚焦深莞交界区域、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等重点部位,加大巡查频次与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同时,广泛开展安全警示宣传教育,畅通“12350”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主动提供违法线索,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全力守护春节期间辖区安全稳定,为市民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