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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2026年秋季小一初一新生报名公告

2026-06-10 19:09 来源:宝安湾

2026年宝安区小学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新生网上报名

即将开始



具体报名时间



小一、初一:6月12日9:00—6月18日17:00。


温馨提醒报名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错峰报名!另外在招生报名期间,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将开放招生服务窗口,安排专人指导、协助不擅长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的家长网上申请学位,请有需求的家长自行前往服务窗口。


01


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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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已经全国联网。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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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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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可在本公告底部下载查看《宝安区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或访问宝安区教育局官网首页“招生信息”专栏查看。其他最新资讯请留意宝安区教育局官网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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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申请流程和主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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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长网上报名(小一、初一6月12—6月18日)。

2.信息初核(小一、初一619—6月24日)。

3.部门审核(小一初一:6月25—6月30日)。

4.家长核对(小一、初一:7月1—7月3日)。

5.部门复核(小一、初一:7月上旬)。

6.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中旬)。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下旬)。

8.新生报到注册(小一、初一:7月下旬-8月初由学校根据实际决定)。

部分流程的时间节点无具体日期安排,以实际工作进度推进为准,可留意在报名系统左侧的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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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关于新校建成和老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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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新校建设,为缓解我区学位压力,部分新建学校提前招生,但硬件设施只能部分投入使用或采用借址形式办学,个别老校仍在改造,需借址办学。刚投入使用的新校和正在进行老校改造的个别学校使用功能尚不完善,需要学校、学生、家长共同面对,一起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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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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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家长及时查看并学习《宝安区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并配合学校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和初核时间。

宝安区公民办总体学位基本能够满足符合我区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需求,但公办学位紧张、分布不均衡等问题依然存在,区教育局将根据学位供需情况,统筹调配学位资源。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建议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申请学位、深圳其它区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几率。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少年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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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宝安区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2.宝安区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3.入学信用承诺书、特殊类住房证明(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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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宝安区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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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宝安区2026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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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入学信用承诺书、特殊类住房证明(合集)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0日

 

来源:宝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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