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扎实开展节前安全检查,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确保安全生产。
2.加强对检维修、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春节期间禁止有限空间和动火作业。
3.停工停产企业要落实好断电断气措施,切断其他非必要生产设备电源,降低电气火灾风险。
4.粉尘涉爆企业务必要清理工作现场、除尘设备、除尘管道、集尘器内的粉尘,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5.危化品使用企业要严格落实危化品入库管理,未使用完毕的危化品要及时退库处理,严禁在生产车间违规存放。
6.严格值班值守,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齐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加强应急演练。
1.加大对地铁建设、水利项目、在建工程、零星作业的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风险防范。
2.严格落实节假日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要求,确需施工的必须做好监管和审批。
3.做好日常工地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合理安排作业面和作业时间,杜绝盲目赶工、抢工行为。
4.严肃查处违规野蛮施工、违规压缩工期、违规存储使用危化品、违规电气焊作业等行为,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2.规范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线路,不私自乱接电线。
3.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要进楼入户,停放时不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
4.使用炉火取暖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谨防一氧化碳中毒;取暖电器要远离可燃物。
1.经常检查厨房燃气软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
2.不擅自改动、改装燃气管线、灶具等设施。
3.使用燃气时不要离人,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4.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燃气阀门、管道与软管连接阀门和灶具开关。
5.发现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要开关电器,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检查。
1.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深圳市范围内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燃放活动。
2.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包括通过微信朋友圈、快手、抖音等线上渠道销售。
3.严禁携带烟花爆竹产品乘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和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4.发现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市民可拨打24小时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12350”进行举报。
1.开车出行前合理安排时间和路线,了解天气和相关路况信息,车上备好应急物资。
2.高速公路行车要时刻保持安全车距,遇拥堵、缓行路段不随意穿插,不在出口处急刹、急停、变道、倒车。
3.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汽油、柴油、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4.乘坐客车出行,要选择正规运营客车,不要乘坐“黑车”、超员客车及非载客车辆。
1.营业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2.营业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禁止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作业。
3.尽量避免前往客流高度聚集的地区,在人群中时不要盲目奔跑或逆流前进,谨防发生踩踏。
4.公众进入商场超市、KTV、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时,应注意观察、了解熟悉应急疏散路线、安全出口、消防安全器材摆放位置及周围环境。
5.遇到火灾时,应根据工作人员引导进行疏散,不要互相拥挤,逃生时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1.进入林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携带任何火种。
2.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
3.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烤、点燃篝火。
4.不在林区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5.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拨打12119或119报警,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1.注意根据天气变化适当增添保暖衣物,降低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风险。
2.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警惕防寒取暖引发火灾、电气事故和一氧化碳中毒。
3.生产经营单位要严防寒潮低温天气,避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做好低温应对工作,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开放临时避寒场所。